两当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的提供政府信息服务,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依照《条例》第九条、第十条和《办法》第九条,以及《规定》第十条的规定,县政府各部门、驻县有关单位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县政府办公室公开的政府信息。
1.县政府领导的个人简历、工作职责和非涉密的重要活动、讲话。
2.县政府组织机构。
3.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规范性文件。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规划。
5.县政府工作报告,非涉密的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主要内容。
6.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7.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8.县政府人事任免。
县政府办公室通过“两当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 “两当政务”微博、微信以及报刊、广播电视、新闻发布会等载体对以上信息予以公开。
(二)县政府其他部门及驻县有关单位公开的政府信息。
1.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公开责任部门:县政府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驻县有关单位)
2.地方性法规、县政府规章。(公开责任部门:县司法局)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公开责任部门:县统计局)
4.县列重大建设项目及其实施情况。(公开责任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
5.县政府制定价格信息,查处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违法违规行为情况。(公开责任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
6.县财政总预算、决算;县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和实施情况。(公开责任部门:市财政局)
7.县级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公开责任部门:报送县人大审查部门预算的县级部门、单位)
8.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责任部门:县住建局)
9.招投标有关信息。(公开责任部门:县级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投资项目审批核准部门、有关资质资格认定部门)
10.征地拆迁信息。(公开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
11.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公开责任部门:各行政事业性收费执收部门、单位)
12.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办理情况。(公开责任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的县级部门、单位)
13.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和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公开责任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人社局)
14.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公开责任部门:县环保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局)
15.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县政府各部门要结合上述公开范围和机构职能,进一步明确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部门网站、报刊、广播电视、新闻发布会等载体对相关信息予以公开。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时限为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三)公开机构。
两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两当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通信地址:两当县城关镇北街4号,两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邮政编码:742400。
联系电话:0939—7121581,传真0939—7121126。
电子邮箱:ldzfxxzx@126.com
网 址:http://www.ldxzf.gov.cn
(四)公开形式
1.两当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dxzf.gov.cn);
2.两当县人民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信息公开平台;
3.两当县人民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务新媒体;
4.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获取县政府各部门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信息,可向相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1.县政府办公室的受理机构:两当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通信地址:两当县广香西路8号统办楼一楼,两当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邮政编码:742400。
联系电话:0939—7126500,传真0939—7126500。
电子邮箱:ldxzwfwzx163.com
网 址:http://www.ldxzf.gov.cn
2.县政府其他部门、驻县有关单位的受理机构为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具体联系方式见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两当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到受理机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在“两当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1)当面申请。申请人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通过传真、信函方式向受理机构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3)网上申请。申请人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发送电子邮件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受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受理机构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事宜。
2.审查。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按照《两当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试行)》相关规定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有效的申请进行登记、编号;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的、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或者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当要求申请人补充或者更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3.答复。属于可以公开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不能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的,经受理机构负责人同意,可将答复的期限最多延长20个工作日,同时告知申请人。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费用。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收费办法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不得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
4.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投诉电话:0939-12388 0939-7125094
通信地址:两当县新北街26号
邮政编码:742400
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两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9-7121581
传真号码:0939-7121126
电子邮件:ldxrmzfbgs581@163.com
通信地址:两当县北街4号
邮政编码:74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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