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当县农业农村局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监控制度
两当县农业农村局
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监控制度(试行)
第一章、绩效目标申报、审核、监管
一、做好绩效目标申报。局属有关单位按要求做好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申报。根据脱贫攻坚规划和扶贫资金分配方案,认真梳理确定本年度扶贫项目数量和名称,明确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主体,严格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和“谁申请资金预算、谁申报绩效目标”的原则,合理合规设定绩效目标,填报《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1)。
二、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局机关负责对局属有关单位的绩效目标进行合理性、合规性初审。初审完成后报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对申报扶贫项目绩效目标进行会审,主要审核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绩效目标与脱贫目标的相关性、绩效指标的合理性和可衡量性、绩效指标值与预算资金的匹配性等内容,重点核实部门设置的扶贫项目绩效指标指向是否明确,能否清晰反映项目的核心产出和结果,与项目支出内容、范围、方向是否紧密相关;扶贫项目绩效指标值是否符合客观实际,与资金量是否相匹配,是否存在畸高或畸低的情形:扶贫项目绩效目标是否能体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受益程度和项目实施对精准脱贫的贡献程度等。
三、硬化绩效目标约束。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应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未按照要求设定绩效目标或审核未通过的项目,原则上不得纳入扶贫项目库,不得申请相关预算。对已设定绩效目标并通过审核的扶贫项目,要尽快将绩效目标信息填报录入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
第二章 绩效目标监控内容及程序
四、绩效监控主要内容。
(一)项目实施是否发生本质性变化,针对变化和调整,是否及时修改完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必要时可对重点政策和重大项目支出前期准备、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等项目筹备情况和项目实施计划、项目进度、监理和验收、信息公示等项目实施情况以及资产管理、预算资金会计核算等进行延伸监控。同时严格监控预算资金执行情况,包括预算资金拨付情况、预算执行单位实际支出情况以及预计结余结转情况。
(二)项目资金是否按计划拨付、项目实施是否按计划进度完成,并分析项目进度滞后的主要原因及采取的应对措施。
(三)项目绩效是否达到设定目标,以及项目实施内容、资金使用方向是否与绩效目标相适应。
(四)项目主管部门资金使用采取节约成本的具体措施以及措施效果是否明显,并预计产出的完成程度及趋势,包括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预计效果的实现程度及趋势,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以及跟踪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五、绩效监控采用目标比较法。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将绩效实现情况与预期绩效目标进行比较,对目标完成、预算执行、组织实施、资金管理等情况进行分析评判。
六、绩效监控包括及时性、合规性和有效性监控。及时性监控重点关注上年结转资金较大、当年新增预算且前期准备不充分,以及预算执行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况。合规性监控重点关注相关预算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项目预算资金使用过程中的无预算开支、超预算开支、挤占挪用预算资金、超标准配置资产情况。有效性监控重点关注项目执行是否与绩效目标一致、执行效果能否达到预期等。
七、绩效监控程序。
(一)项目主管部门对照设定的绩效目标,填报《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附件2),撰写绩效运行跟踪分析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实施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和绩效目标偏差的原因说明等;于每季末的15日报县农业农村局局机关,汇总后报县财政局、县扶贫办。
(二)县农业农村局对照设定的绩效目标,审核项目实施部门报送的相关材料,对未完成绩效目标,或者偏离年初设定绩效指标值较多(±30%以上)的项目,要求项目实施部门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落实。
(三)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县财政局、县扶贫办提出的整改意见,要求局属各有关单位按时整改,将落实整改意见的书面材料报局机关,汇总后报县财政局、县扶贫办。
(四)为确保项目绩效目标如期完成,县农业农村局会同有关部门采用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加强项目绩效监控。
第三章 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监管
八、对绩效监控信息进行深入分析。分析预算执行进度慢、绩效水平不高的具体原因,对绩效监控中发现的绩效目标执行偏差和管理漏洞,应及时采取分类处置措施予以纠正:
(一)对于因政策变化、突发事件等客观因素导致预算执行进度缓慢或预计无法实现绩效目标的,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按程序调减预算,并同步调整绩效目标。
(二)对于绩效监控中发现严重问题的,如预算执行与绩效目标偏离较大、已经或预计造成重大损失浪费或风险等情况,应暂停项目实施,按照有关程序调减预算并停止资金支付,及时纠偏止损。已开始执行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按照相关程序办理。
(三)绩效监控结果作为预算安排、调整重要依据。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扶贫办对实际执行偏离绩效目标的,及时督促纠偏;问题严重的,应当及时收回或暂缓拨付资金, 待问题整改后再予以拨付,避免扶贫资金损失浪费;对问题整改不及时,经督促两次仍不整改的,移送相关部门进行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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