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6212280139441581/202608-00002 信息分类: 机关公文
内容分类: 发布日期: 2026-08-10
发布机构: 两当县农业农村局 号:
称: 两当县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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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当县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两当县农业农村局发表时间:2026-08-10 11:36责任编辑:两当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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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2026年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一号文件精神,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含专题班)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分配计划的通知》(甘农财发〔2026〕31号)要求,为进一步明确培育任务,规范培育程序,提升培育质量,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培育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系列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部署,学习推广 “千万工程”经验。结合两当县山地生态农业发展实际,紧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发展富民特色产业、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人才缺口,秉持需求导向、务求实效,闭环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聚焦县域各类特色种养、农产品经营、农文旅融合产业精准赋能,着力培育本土产业能手、致富带头人及基层治理人才,不断提升农民技术经营素养,积蓄乡村人才动能,为全县农业农村现代化、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二、培育任务

2026年省农业农村厅下达我县高素质农民常规培育任务50人,专题培育任务40人。围绕我县特色产业发展痛点难点、紧扣粮食单产提升工程、数字化技能应用以及乡村旅游、农村电商、智慧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的人才所需,举办1个常规培训班和1个专题培训班。

(一)常规培育

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升工程,玉米生产技术技能提升培训班。本期培训班计划培育 50 名从事玉米生产的农业企业、合作社及种植大户技术骨干。紧扣粮食安全、大食物观践行与农业机械化推进要求,开展粮油产能、农产品经营主体培育和农机手技能培训。玉米为我县三大主粮之一,本次培训围绕玉米单产提升行动,重点讲授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融合技术,严把种子选用、守护耕地质量,普及田间管护、病虫害绿色防控、防灾减灾实操知识,持续提升农机作业水平,压缩种植成本、拉高玉米亩产,切实落实省委粮油稳产保供工作部署。

(二)专题培育

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带头人培育工程,数字化技能应用能力提升专题班。面向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数字化经营管理、电商运营、智慧农业技术应用中的返乡大学生、农民工、退伍军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业务骨干计划发展40名新产业新业态带头人,围绕特色产业产、供、销各环节数字化服务应用、“甘味品牌”打造等,开展智慧农业技术装备应用、农产品电商供应链协同平台操作、农业生产经营数字化管理及服务等内容培训,通过系统化培训和实践指导,培养一批乡村数字化技能应用人才,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字化技能应用与综合素质,推动产业升级,构建现代农业生产体系,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三、组织实施

(一)确定培训机构。为充分发挥农广校主阵地作用,经局党组会议决定,今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由县农广校组织实施。建立培训班管理制度、制定开班计划、遴选培育对象、设置培训课程、委派或聘请授课师资、优选培育教材、建立培育档案、开展跟踪服务等,指定专人负责培训班组织实施,接受质量监管和核验评价。充分依托周边玉米种植生产和数字化技能应用基础较好,具备相应培训手段和条件的涉农院校、示范点及示范基地,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多方资源进行典型案例,实操技术、创新创业等方面的综合培训。

(二)分解培育任务。2026年高素质农民专题培育任务40人,培育资金24万元,即数字化技能应用能力提升专题班40人;2026年高素质农民常规培育任务50人,培育资金18.75万元,即玉米生产技术技能提升培训班;由县农广校组织实施,高质量完成培育任务。

(三)制定培育计划。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农广校从培育主题、课程、学时、培育对象、培育形式、师资、教材、经费支出计划和预期效果等培育全过程内容制定简单明了、操作性强的培育计划,且应做到“一班一计划”,明确班级管理相关要求,经下达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市级、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农广校要按照时限要求,完成审核报备工作,尽快开班,确保12月底前全面完成培育任务。

(四)遴选培育对象。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对象为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农村领域生产、经营、服务的农民和返乡人员,主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乡村振兴骨干人员,农广校要按照培育类型和任务,联合主管部门,积极对接有关职能部门,认真做好培育对象的摸底调查和遴选工作,填报高素质农民培育对象信息采集表,准确掌握培育对象的产业规模、从业年限、技能水平和培训需求等信息,组织有意愿、有需求、有符合基础条件的农民参加培育。

(五)确定培育课程。按需定制培训课程,建立模块化课程体系,分为综合素养课、专业技能课、能力拓展课三类。农广校综合考虑农时农事特点和人才培养规律,合理设计三类课程,选择集中或分时段开展。常规班培育时长不少于10天,专题班培育时长不少于15天,不包含报到、返程时间,每天不超过8学时,1学时为45分钟。模块化设计综合素养课、专业技能课、能力拓展课,原则上,综合素养课学时不低于总学时数的10%,专业技能课学时数应不低于总学时数的70%,其中,采取实践教学的比例不低于专业技能课学时数的50%。能力拓展课学时数应不高于总学时数的20%。线上学时数不超过总学时数的15%。全部专业技能课成结束后进行课程考核。

综合素养课:综合素养课包括思想政治、政策法规、职业素养和文化素养类等课程,包含“开班第一课”。“开班第一课”应包括当年中央一号文件和农业农村部相关部署要求等内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课程覆盖所有高素质农民培训班。

专业技能课:专业技能课应根据培育对象实际需求,紧紧围绕培育主题开设。

能力拓展课:能力拓展课由培训机构根据培育对象和培育目标自行设计。

(六)精选培育教材。培训教材按照“规范、先进、实用”的原则,优先选用农业农村部、教育部规划教材和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推荐教材,重点选用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配套系列教材,保障教学内容标准统一、贴合培育工作要求,每个培训班配备的教材不少于4本。

(七)选优配强师资。培育师资应具备相应课程的专业条件,授课符合课程主题需求,授课方式易于农民接受,教案内容通俗实用。综合素养课程师资原则上应来自政府及所属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公益性机构。鼓励聘请农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管理人员等“土专家”以及实操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技术能手讲授实践课程。“开班第一课”应由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委派与培训班主题相符的主管单位人员讲授。

(八)创新培育形式。充分结合农时、合理利用农民空闲时段,统筹整合多元培育模式,持续提升培育质效。推行分层、分类、分模块周期化培育,做实做细实操实训环节,转变单向理论灌输模式,推行手把手实操教学,全面增强培训内容针对性、全过程管理规范性、培育产出实效性。严格对标高素质农民培育相关规范,综合运用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观摩交流三类标准化培育形式,同步融合本土化创新教学手段:

1.课堂教学。统筹线上、线下理论授课,配套开展团队共建、典型宣讲、案例解析、项目分享、分组研讨等互动教学,夯实学员理论基础。

2.实践教学。依托省内外特色示范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现代农业园区等实训载体组织一线实操、跟岗实训、情景模拟演练,让学员在真实生产经营场景中锤炼实操本领。

3.观摩交流。组织学员外出实地研学,走进各地先进经营主体现场学习、互学互鉴,拓宽产业发展思路,提升经营管理综合能力。

(九)规范组织培训。培训机构要在县农业农村局农民培育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员的指导下,及时将开班计划、培育对象信息、课程、师资、跟踪服务情况等全部录入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更新相关培育、课程考核和结业证书颁发情况,实现培训班次和学员信息100%上网。培训班结业前,开启并动员和组织培训学员通过“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信息系统对培训效果、组织管理、师资课程、培训基地进行独立在线评价,参与评价的学员比例不低于90%,农民学员对培育的满意度不低于90%,逐步形成以农民满意度为导向的评价体系,提高线上评价覆盖面。

(十)开展学习考评。培训机构要通过过程评价(包括学习期间出勤情况、遵守纪律情况、课堂表现情况、学习任务完成情况等)、理论考试(对课堂教学结果采取笔试等方式进行)和技能考评(对实践教学效果采取技能操作、撰写实践报告等方式进行)相结合方式,综合评价学员学习成果,合格者颁发《高素质农民培训证书》。

(十一)健全培育档案。培训机构应建立完整的培育档案,包括开班计划、培育对象信息、课程、师资及考核结果记录、资金支出票据复印件、结业证书发放情况和其他必要培育信息,以及建立高素质农民培训台账,并要按照真实完整、建档规范、装订结实的要求,做好年度机构档案、班级档案和备查档案的整理和装订工作。

四、考核验收

考核验收采取机构总结、县级验收、市级考核、省级抽查的办法进行,以确保培育工作的真实性、档案建设的规范性和资金使用的合法性。

(一)机构总结。培育机构须先开展全面自评自查工作,对照培育工作标准与要求,围绕培育计划落实、培训时间安排、培育环节推进、培育工作成效、培育资金使用等核心维度开展系统梳理、客观自评。在此基础上,全面撰写培育工作总结报告,完善、规范培育工作全套档案资料,完成自查整改提升后,按流程向主管部门提请验收。

(二)县级验收。县农业农村局要对培育机构的任务完成、教师遴选、教材发放、培训时间及培训内容落实、培训效果、学员信息上报、档案建设、资金使用、培训宣传等情况进行全面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培训机构一定要遴选好学员,严格培训程序,完善各项档案资料,搞好培训总结,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在11月20日前完成对培训机构的验收,并按程序做好市级验收和省级抽查的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工作站、有关培训机构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做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组织实施工作,切实保障培育质量效果。县农业农村局要把高素质农民培育纳入农业农村经济重点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管理,确保任务落实。牢固树立“选育用”一体化培育理念,推动高素质农民遴选、培育、使用各环节与三农政策有机衔接。

(二)明确部门职责。县农业农村局作为项目监督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主要是做好项目的安排部署、统筹指导、协调落实和督导检查,监督培育资金使用,履行好“开班第一课”;培育机构负责制定培育计划、落实培育环节,管好用好培育资金。

(三)加强全程监管。培训机构要认真落实《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强化培育各环节组织管理。依托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开展项目监管;鼓励利用该平台开展高素质农民发展情况监测;强化学习过程管理和学习效果评价,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果。

(四)强化安全措施。培育机构一定要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重点做好集中培训、基地实训和外出考察期间学员在吃住行等方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等工作。要制定相关的安全防范制度,签订《参训学员承诺书》,配备必要的安全防范设施,确定专人负责安全防范工作,并结合当地实际把防灾减灾、安全生产等内容纳入培训课程。。

(五)规范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要求,管好用好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常规培育经费按照人均3750元、专题培育经费按照人均6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开展集中学习、实习实训、参观交流、跟踪服务、线上学习等培育各环节所需的场地和车辆租用、培训耗材、师资聘请、学员食宿等与培训直接相关的合理性支出;课堂教学日均费用一般不高于培训地干部培训标准,实践教学和跟踪服务费用应按实际支出。不得给培育对象发放补助。不得挤占、截留、挪用或擅自改变资金用途。

(六)搞好跟踪服务。培训机构应在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和交流观摩全部完成后对学员开展跟踪服务,时长不超过1年,次数不少于2次。跟踪服务人数不少于培训班总人数的30%。跟踪服务应配备专门师资,跟踪服务形式可包括技术指导、政策推介、发展帮扶、组织交流互助、组织参加与培育主题相关的展会和技能竞赛等。

(七)注重总结宣传。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培育机构要深度挖掘打造好经验、好模式、好典型,特别要注重发挥高素质农民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示范带动作用,讲好高素质农民成长成才成就故事,有步骤、多形式、全方位呈现工作成效,积极营造有利于高素质农民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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