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6226290139439801/202502-00008 信息分类: 两政办发
内容分类: 发布日期: 2025-02-08
发布机构: 两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号: 两政办发〔2025〕3号
称: 关于关于印发两当县2025年12件民生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词:

关于关于印发两当县2025年12件民生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两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表时间:2025-02-08 15:25责任编辑:两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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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政办发〔20253

 

 

两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两当县2025年12件民生实事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作站,县级国家机关及有关部门,省、市驻两有关单位:

《关于落实全县特色产业奖补政策的实施方案》《关于为全县“三户一孤”人员购买大病救助保险的实施方案》《关于为全县残疾人和60周岁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实施方案》《关于为全县农村房屋购买保险的实施方案》《关于为全县9--14周岁适龄女童免费接种HPV疫苗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为城区背街小巷安装照明灯的实施方案》《关于为老旧小区配备消防器材的实施方案》《关于破解“三无”小区管理难题的实施方案》《关于推进“游泳课进校园”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广香体育公园建设项目的实施方案》《关于金洞水厂改造提升工程的实施方案》《关于建设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实施方案》等12件县列民生实事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两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122        

 

 

 

 

 

 

 

 

 

 

 

 

 

 

 

 

 

 

 

两当202512件民生实事任务分解表

序号

县列项目

名称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备注

1

落实全县特色产业奖补政策

  

闫红星

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作站

计划发放各类奖补资金1800万元

2

为全县“三户一孤”人员购买大病救助保险

闫红星

县民政局

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作站

为全县“三户一孤”人员购买大病救助保险

3

为全县残疾人60周岁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闫红星

县残联

县民政局

县财政局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作站

为全县残疾人60周岁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4

为全县农村房屋购买保险

闫红星

县民政局

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作站

为全县农村房屋购买保险

5

9-14周岁适龄女童免费接种HPV疫苗工作

 

妇联

县卫健局、教科局、财政局、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作站

对具有两当县户籍、未接种过HPV疫苗且年龄在9-14周岁的适龄女童开展HPV疫苗免费接种工作

6

为城区背街小巷安装照明灯

张旭鸿

城关镇人民政府

县住建局、金洞乡人民政府

完成对城区3个社区、行政村背街小巷、老旧小区的照明灯安装工作

7

为城区老旧小区配备消防器材

杨星悦

消防救援大队

住建局、应急管理局,城关镇人民政府

推动全县71个老旧小区105栋建筑配备消防器材工作

8

破解“三无”小区管理难题

张旭鸿

城关镇人民政府

县住建局、金洞乡人民政府

通过成立业主委员会,探索推行管理激励机制,使“三无”小区环境卫生、治安状况得到显著改善

9

推进“游泳课进校园”

 

县教科局

县文广旅局、财政局、卫健局、住建局、发改局、应急管理局、机关事务中心

面向城区学生逐步推进“游泳进校园”全覆盖

10

建设广香体育公园

 

文广旅

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城关镇人民政府金洞乡人民政府

完成广香体育公园建设项目。

11

实施金洞水厂改造提升工程

闫红星

县水务局

县发改局、财政局,城关镇人民政府金洞乡人民政府

建设两当县金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新建水源一处。

12

建设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闫红星

交通运输局

财政局、发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作站

完成60公里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关于落实全县特色产业奖补政策的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进一步加快农业特色产业发展,推进特色产业标准化基地建设,拓展农林特产品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条,推动我县农业产业朝着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生态化方向发展,全面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2025年计划发放各类奖补资金1800万元。

二、资金来源

各类整合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中用于农业特色产业发展的资金及县级财政投入产业发展资金。

三、实施步骤

按照“主体申报→乡(镇)村验收、公示→县直部门联合复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县、乡公示→兑付奖补资金”程序进行。

(一)申报。农业经营主体或农户对符合《实施方案》规定条件的奖补项目向所在乡镇(工作站)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二)乡(镇)村验收、公示。由乡镇(工作站)负责,会同所在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对申报主体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对申报项目进行实地核查,核实规模、评估综合效益,对符合奖补条件、乡村两级各公示公告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申请县直部门联合复验。

(三)县直部门联合复验。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县财政局、审计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专业人员,按照标准化生产、产业化发展的要求,对乡镇(工作站)申报项目依据《验收办法》进行实地复核抽验,抽验比例不低于30%,对符合奖补条件的项目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审定。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县财政、审计、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环保等相关部门专业人员,专题审查项目申报、验收、公示等环节资料,重点检查申报资料是否真实,齐全、规范,研究确定拟奖补对象。

(五)公示公告。对拟奖补项目,利用县乡(镇)两级微信公众平台、县政府门户网站等宣传媒介进行公告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投资总额、资金来源、奖补金额、建设地点、内容及规模,建设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举报电话等。

(六)兑付奖补资金。对于公告公示期内群众反映有异议的项目,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调查核实,对公告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根据奖补资金来源渠道和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办法落实兑付奖补资金。

四、责任主体

责任领导:    县委副书记

闫红星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配合单位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作站

五、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乡(镇)政府及相关行业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严守工作程序,严把审核关口,确保奖补资金发挥效益。乡(镇)政府为项目实施主体,负责台账建立、公告公示、资金发放、绩效评价等工作。农业农村局相关部门负责种养产业奖补政策的业务指导、技术培训,联系相关行业部门做好检查验收。

(二)加强政策宣传。各乡(镇)政府要根据工作实际,组织乡村干部做好宣传发动,主动联系县农技中心、畜牧兽医中心把好农资及种畜产品的质量关,引导当地种养产业发展。充分发挥宣传栏、网站、微信等媒体的宣传作用,加大产业奖补政策宣传力度,确保宣传到村、到户、到人。

(三)完善管理服务。各乡(镇)政府要建立产业发展奖补项目管理服务制度,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积极联系专业技术人员到项目点进行技术指导,帮助解决生产发展等关键难题。加强奖补项目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鼓励和引导经营主体与农户签订订单合同、产品包销合同,解决产品销路等问题,动员农户积极参加各类农业保险,降低灾害风险,稳定农业产业增收。

(四)严肃执纪问责。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对出现把关不严、验收不实、虚报冒领、套取骗取奖补资金等违纪违规行为的,除追回全部奖补资金外,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涉嫌违法的,依法追究农业经营主体和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五)加强台账档案管理。各乡(镇)政府要按奖补项目台账清单要求,建立规范的项目绩效考核台账资料。纸质台账材料要及时整理装档,以备各级考核验收。

 

关于为全县“三户一孤”人员购买

大病救助保险实施方案

 

切实推动“三户一孤”人员大病救助保险为民实事工作顺利实施,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三户一孤”人员是体现脱贫成效、巩固脱贫成果的关键人群。通过充分发挥商业保险经济杠杆作用,运用市场机制创新方式,由政府出资向保险公司办理,保险公司依照保险条款为全“三户一孤”人员提供相应的承保、理赔服务,以小资金撬动大保障,是有效防范以上人员群体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有效途径。具体保障内容为:为全县脱贫(含防返贫监测户)、城乡低保户(含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边缘人口)、城乡特困、城乡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购买大病救助保险,以上人员首次患50种重大疾病(见附件)由保险公司提前定额给付1.8万元发生疾病身故给付 5000 元发生意外伤害身故给付1万元发生意外伤害导致残废按照伤残程度比例给付最高1万元城乡特困人员因疾病需住院治疗的按照其住院天数,以每天 180元的标准给付护理费,每次住院给付最高天数30天,每人每年累计给付不超过10000 元其住院费用个人自付部分由保险予以支付(每人每年最高限额不超过1万)。城乡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意外伤害导致住院的按照其住院天数,以每天180元的标准给付护理费,每次住院给付最高天数30天,每人每年累计给付不超过10000元其住院费用个人自付部分由保险予以支付(每人每年最高限额不超过1万)。从而实现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的无缝对接,解决贫困人群无钱垫付医疗费用、个人负担过重等因病、因灾致贫返贫的问题,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二、资金来源

根据民政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提供的数据,截至目前,全县“三户一孤”人员按照人均40元保费预算,将实际保费总额的90%设为年度赔付警戒线,共需保费资金65万元(含上年结转资金,结转资金具体以保险年度理赔数据为准实行核算),由县财政拨付,保险期限一年。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4月底前)。本方案印发后,民政部门积极做好项目筹备工作,组织招投标,确定承保机构,签订合同。

(二)项目实施阶段(2025年5月—2026年4月)。5月中旬前,由承保公司负责,将保险保单送至被保险人,并按照项目要求和合同约定,开展项目宣传、公示和理赔服务。保险机构接到被保险人索赔申请及转来完整的相关资料后,在案件事实清楚、手续齐全、不需调查的情况下,于7个工作日内做出赔付对有需要调查的可适当延长,但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赔付或答复县民政局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解决项目执行过程中的问题。

(三)评估核算阶段(2025年5月底前)。保险到期后,承保公司要收集整理理赔资料,装订成册,报送县民政部门。县民政局要确定专人,对理赔情况进行抽样核查,对赔付时效、服务态度、赔付标准等进行全面评估,并对赔付情况进行稽核,确定结转金额,并为下一期保险办理工作做好准备。

四、责任主体

责任领导:闫红星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作站

五、保障措施

(一)确定专人负责,强化动态管控。为切实推进“三户一孤”人员大病救助保险工作顺利推进实施,民政部门、各乡镇、工作站要确定专人,负责办理和衔接此项工作。在采购完成投保后,民政、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及承保机构要对参保人员的身份进行审查识别,严防漏报、误报等信息不实情况;承保的保险机构要“三户一孤”人员大病救助保险项目进行科学、规范、有序的管理,确保专人负责、理赔快捷、数据真实。

(二)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乡镇、工作站、承保保险公司要采取多种途径和形式,广泛宣传“三户一孤”人员大病救助保险项目实施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理赔程序等,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及时总结完善,确保作用发挥。乡镇、工作站和县直有关部门要项目实施过程中跟踪问效、全程关注,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反馈县民政局和承保机构,对群众的意见建议要及时收集整理,及时总结完善,进一步优化完善方案,不断提高贫困人群医疗保障水平,切实发挥好大病救助保险全覆盖项目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重要补位作用

 

附件 “三户一孤”大病救助保险50种重大疾病病种

    

 

 

 

 

 

 

 

 

 

 

 

 

附件

“三户一孤”大病救助保险50种重大疾病病种

序号

病种

序号

病种

1

儿童急性早幼粒白血病

2

先天性心脏病

3

中重度传导性神经性耳聋

4

乳腺肿瘤

5

宫颈肿瘤

6

重性精神病

7

血友病

8

慢性粒细胞白血病

9

肺部肿瘤四级手术

10

食道肿搐四级手术

11

胃部肿瘤四级手术

12

急性心肌梗塞介入

13

脑梗死脑出血

14

结肠肿瘤四级手术

15

直肠肿瘤四级手术

16

儿童脑瘫

17

肝肿瘤器官移植除外)(四级手术

18

胰腺肿瘤四级手术

19

恶性淋巴瘤

20

胆囊恶性肿瘤四级手术胆管恶 性肿瘤四级手术

21

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MODS

22

肝硬化失代偿期

23

急性重症胰腺炎

24

甲状腺肿瘤四级手术

25

卵巢恶性肿瘤四级手术

26

脑肿瘤四级手术

27

前列腺肿瘤四级手术

28

骨与软组织恶性肿瘤四级手术

29

子宫内膜恶性肿瘤四级手术

30

先天性心脏病成人)(四级手术

 

  31

 

膀胱肿瘤四级手术

32

主动脉夹层和主动脉瘤介入 侧下肢动脉硬化闭塞症介入 肢静脉血栓形成和/或合并肺栓塞 介入

33

极低出生体重儿

34

超极低出生体重儿

35

重症肺炎

36

休克

37

儿童哮喘持续状态

38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子痫前期重  

39

产后出血介入手术

40

胎盘植入完全性前置胎盘

41

急性肾功能衰竭慢性肾功能衰竭

42

艾滋病机会性感染

43

肾脏肿瘤四级手术

44

妊娠期血小板减少症

45

人工关节置换术

46

病毒性脑炎重症

47

化脓性脑膜炎重症

48

耳鼻咽喉及头颈部恶性肿瘤四级手术

49

肾上腺肿瘤四级手术

50

新生儿先天性消化道畸形

 

 

 

 

 

 

 

 

 

关于为全县残疾人和60周岁以上老年人

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实施方案

 

一、为全县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实施方案

为有效防止残疾人特别是残疾人“三类户”、一户多残、以老养残、困难重度残疾人因意外致贫返贫,进一步巩固我县脱贫攻坚工作成果,充分发挥保险风险保障功能,提高残疾人保障水平,减轻残疾人因意外伤害造成的家庭经济负担。立足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对全县所有持证残疾人购买残疾人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1年,保障内容及给付标准包括:1.意外伤害: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残疾的赔付30000元(意外残疾的按照伤残等级赔付);2.意外伤害医疗:因意外伤害事故在医疗机构进行必要治疗的一次或累计最高赔付3000元;3.一般住院津贴:因遭受意外伤害或经过30天等待期后因疾病诊断必须住院治疗的,给予一般住院津贴,按50元/人/天赔付,最高以180天为限;4.疾病住院医疗:经过保险约定的30天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导致的疾病并经认可的医疗机构诊断必须住院治疗的,符合地方政府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且已按社会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或公费医疗有关规定取得医疗费用补偿后剩余部分,按90%予以赔付,最高赔付3000元;5.突发急性严重疾病身故保险:因突发严重疾病,且直接、完全因急性病发作之日起48小时不幸身故,最高赔付20000元。(注:被保险人为75岁以上高龄人群,承保方案中意外身故、意外伤残、意外伤害医疗、疾病住院医疗、突发急性严重疾病身故保险责任相对应的保险金额降低为标准保险金额的50%。)

(二)资金来源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央定点帮扶捐赠项目资金。保险保费为人民币33.6万/每年

(三)实施步骤

1、准备阶段。根据我县残疾人证办理系统,摸清我县持证残疾人底数,确定被保险人员名单

2、实施阶段。与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组织双向对接,对保险内容、保险人员名单、保费进行协商,经协商一致签订保险合同。对在此期间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电话:95589),核定保险事故性质、原因、损失程度做好定损理赔事宜。

3、总结。全面总结本年度残疾人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形成工作总结报主管部门。

(四)责任主体

责任领导:闫红星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残联

配合单位: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作站

(五)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县残联、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负责做好协调工作,各乡镇(工作站)要加强对政策的宣传,切实保障好广大残疾人的利益,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保险的后续落实、理赔等事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后续协调等工作措施。

2、加强宣传,扩大知晓度。通过发放保险宣传单、保险告知单、微信公众号宣传、入户宣传讲解、广播、会议宣讲等形式对保险理赔流程、保障内容、免赔事由等内容进行线上线下的广泛宣传。

3、多措并举,稳步推进。提高服务水平,坚持服务在先的理念,县残联明确专人做好与保险公司、被保险人沟通对接,对需要办理保险理赔的残疾人让其不跑冤枉路,快速、高效的办理理赔,为残疾人做好答疑解惑,解答好相关的政策疑问。简化理赔流程和理赔手续,提高工作效率,以最大的限度方便残疾人办理保险理赔事宜。

 

附件:两当县2025年残疾人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金给付标准表

 

 

 

 

 

两当县2025年残疾人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金

给付标准表

保险金给付标准

保险责任

保险金额(万元)

免赔额(天)

赔付标准

备注

 

 

意外伤害

意外身故保险责任

3

0

100%

被保险人为75岁以上高龄人群,承保方案中意外身故、意外伤残、意外伤害医疗、疾病住院医疗、突发急性严重疾病身故保险责任相对应的保险金额降低为标准保险金额的50%

 

意外残疾保险责任

 

3

 

0

按伤残等级分级赔付

意外伤害医疗

0.3

 

100%

 

一般住院津贴

 

50元/人/天

 

3天

50元/人/天,最长180天

疾病住院医疗

0.3

0

90%

 

 

突发急性严重疾病身故

 

 

2

 

 

0

 

 

100%

 

二、为全县60周岁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旨在提升全县老年人及其家庭抗风险能力,减轻社会与家庭经济负担,完善养老保障体系。保障内容:截止2025年3月1日,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上且为两当县户籍的老年人(持有残疾证的老年人除外),每人每年保费20元。保险期间,被保险人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即意外伤害,可得到相应保险保障。主要包括意外导致的身故或伤残,如交通事故、意外摔倒导致的事故或伤残、溺水死亡、一氧化碳中毒、毒蜂蛰伤、动物侵袭等;意外伤害医疗费用,如意外门诊治疗费用、意外住院医疗费用、猫抓狗咬注射的狂犬疫苗费用等。赔付标准:1.意外导致身故的按保险金额一次性赔付35000元;2.意外导致伤残(含烧烫伤责任)的赔付35000元;3.意外伤害医疗费用免赔额100元/次,最高不超过10000元;4.意外伤害住院(照护)补贴每天给付金额50元,累计最高给付180天。    

(二)资金来源

按照人均20元保费预算,在县级财政中列支,县民政局编制所需经费预算保险期限一年。

(三)实施步骤

1、村社区初审。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对辖区内符合参保条件的老人进行情况摸底核实初审填写《两当县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审批表》和《两当县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汇总表》签署审核意见

2、乡镇(工作站)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工作站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在《两当县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审批表》上签署意见报县民政局审核。

3、县民政局审批。县民政局收到申报材料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对象材料的审核审批工作在《两当县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后报财政局备案并向县财政部门编制所需经费预算。

4、财政拨付资金。县民政局将审核后的《两当县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审批表》和所需经费预算报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审核后将资金拨付县民政局。

5、保单发放。县民政局会同承保机构负责发放保单并做好政策解释宣传工作。

(四)责任主体

责任领导:闫红星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作站

(五)保障措施

1、明确责任。民政部门要担负起牵头责任及时协调解决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进程中出现的问题负责落实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工作。承保单位要健全信息通报制度收集和通报承保、理赔情况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积极做好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

2、加强监督。保公司要严格按照保险条款实施理赔严禁拖赔、惜赔、乱赔、无理拒赔严格执行理赔公开、限时结案和责任追究。民政部门牵头组成检查组定期对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动态掌握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开展和理赔等情况切实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3、舆论引导。民政部门和承保公司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电台、网络、报刊、短信等媒体采取集中和分散宣传相结合广泛宣传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增强老年人群体的风险意识和保险意识使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家喻户晓提高全社会参与积极性。

 

附件:1.两当县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任务分解

2.两当县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审批表

3.两当县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汇总表

 

 

 

 

 

 

附件1

两当老年意外伤害险务分解表

乡镇

60岁及以上老年人人数(人)

备注

城关镇

 

 

金洞乡

 

 

杨店镇

 

 

西坡镇

 

 

站儿巷镇

 

 

显龙镇

 

 

云屏镇

 

 

左家乡

 

 

鱼池乡

 

 

兴化乡

 

 

张家乡

 

 

泰山乡

 

 

太阳工作站

 

 

广金工作站

 

 

 

 

附件2

两当老年意外伤害险审批表

乡镇(工作站)

 

村(居)民委员会

 

老年人人数(截止2025.3.1满60岁)

 

村(居)民委员会意见

签字(盖章):                                       

乡镇(工作站)

意见

    签字(盖章):                                       

县(区)民政局意见

    签字(盖章):                                      


 

附件3

两当老年意外伤害险汇总表

 

 

 

 

         填报时间

         

 

序号

姓名

年龄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备注

 

 

 

 

 

 

 

 

 

 

 

 

 

 

 

 

 

 

 

 

 

 

 

 

 

 

 

 

 

 

 

 

 

 

 

 

 

 

 

 

 

 

 

 

 

 

 

 

 

 

 

 

 

 

 

 

 

 

 

 

 

 

 


关于为全县农村房屋购买保险实施方案

 

农村房屋保险统一保险工作保险补偿与风险转移相结合,为受灾农村群众救急难的民生保险,在保障农村群众家庭财产安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切实办好此项民生实事,进一步优化保障内容,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政府投保、市场运作的原则,对全县农村房屋统一进行投保,进行一定程度的风险转移,减少农民的经济损失,使用保险保障帮助农民在房屋受损后尽快恢复生活秩序,维持正常生活,并以此完善全县农村家财保障体系,建立农村灾害风险防范和损失补偿机制,增强农民群众抵御灾害风险能力。

二、资金来源

以上年末农村户数为依据,按照每户20元保费预算,共需保费资金22万元,由县财政列入民政部门预算。保险期限一年。对因灾造成农村房屋受损的,最高赔付额度2.6万元。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5月底前)。本方案印发后,民政部门积极做好项目筹备工作,采取公开市场化方式,确定承保机构,签订合同。

(二)项目实施阶段(6月-2025年5月)。由承保公司负责,将保险保单送至被保险人,并按照项目要求和合同约定,开展项目宣传、公示和理赔服务。县民政局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解决项目执行过程中的问题。

(三)评估核算阶段(2025年4月底前)。保险到期后,承保公司要收集整理理赔资料,装订成册,报送县民政部门。县民政局要确定专人,对理赔情况进行抽样核查,对赔付时效、服务态度、赔付标准等进行全面评估,并对赔付情况进行稽核,确定结转金额,并为下一期保险办理工作做好准备。

四、责任主体

责任领导:闫红星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作站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作配合全县各乡镇、工作站和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乡镇、工作站要把农村房屋保险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提高认识,积极配合,全面做好农村房屋保险宣传,全力配合后期理赔工作。县财政局要负责制定保费资金管理办法,及时做好保费拨付、结算等工作。民政局要充分发挥承办单位职责,严格把关,认真组织开展好此项工作,并做好日常管理和监督,全程跟踪、及时掌握后续理赔、服务情况。

(二)健全赔付机制。保险机构要把提供优质、高效、快捷的服务放在首位,落实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建立健全承保、理赔业务网络,简化理赔手续,加快理赔速度,确保政策性农村房屋保险在我县平稳有序实施,增进民生福祉。

 

 

关于全县9--14周岁适龄女童免费接种HPV疫苗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积极响应“加速消除宫颈癌全球战略”,贯彻落实健康甘肃战略要求,加快宫颈癌消除进程,保障女性健康,降低我县女性宫颈癌发病率。县政府决定在全县继续开展9—14周岁适龄女童人乳头瘤病毒疫苗(以下简称“HPV疫苗”)免费接种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及接种人群

(一)目标任务:提升目标人群宫颈癌疾病防控意识,建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适龄女童HPV疫苗免费接种协作机制,有效降低女童宫颈癌发病率,减少因罹患疾病导致的家庭、社会负担,提高女性健康水平;广泛开展宣传动员,接种对象及监护人知情同意率达100%。

(二)接种人群:具有两当县户籍、未接种过HPV疫苗且年龄在9-14周岁的适龄女童。此项工作针对每年9-14周岁适龄女童免费接种并长期开展。

二、接种原则

     (一)知情自愿:在充分告知学生及家长宫颈癌防控和HPV疫苗接种的相关知识及政策的前提下,实行知情、同意、自愿接种。

(二)免费接种:提供HPV疫苗免费接种,疫苗及相关接种费用由县财政承担,不向受种者收取任何费用。

(三)疫苗间隔:不推荐HPV疫苗与其它疫苗同时接种。如HPV疫苗与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时间发生冲突,应优先接种免疫规划疫苗,再接种HPV疫苗;HPV疫苗与其它疫苗的接种间隔应大于14天接种第一针剂满6个月后方可接种第二针剂。因动物致伤、外伤等原因,需接种狂犬疫苗、破伤风疫苗、免疫球蛋白时,可不考虑与HPV疫苗的接种间隔。

三、资金来源

9-14周岁女童接种国产二价HPV疫苗,每人接种2剂,所需费用由县财政筹措解决。经费采取先申购疫苗,根据实际接种剂次分阶段县财政拨付县疾控中心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5年1月)。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女童进行摸底登记。县妇联牵头持续细化实施方案,县卫健局负责细化具体接种方案、工作流程和任务

(二)项目实施阶段(2025年1月12月)。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女童接受HPV疫苗接种,建立接种资料。

(三)评估检查阶段(2025年年底。完善工作基础资料,配合县妇联接种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责任主体

责任领导:  县政府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妇联

配合单位:县卫健局财政局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作站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管理。县妇联总牵头,负责完善细化项目实施方案,做好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工作,向广大家庭宣传宫颈癌防控知识,积极动员适龄女参加HPV疫苗接种;县教局负责组织开展校内宣传动员;县卫健局负责安排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接种实施、医疗保障;县财政局负责按规定将疫苗专项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予以保障;县疾控中心负责疫苗经费预算、采购分发;县妇幼保健院负责疫苗接种培训指导、社会宣传等,配合县教局做好学校健康教育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作站要按照方案要求做好宣传,采取知情自愿的原则积极动员,做到应接尽接。

 强化实施与督导妇联县卫健局、县教局要持续完善方案,明确辖区组织实施、社会宣传、人员培训、后勤保障、摸底调查以及现场接种等要求。要定期不定期开展督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协调解决实施中的困难问题,加强信息沟通与报送。

)强化资金监管。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及受益女童等情况应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对项目实施、资金拨付使用等进行监督检查,对故意虚报有关数字和情况、骗取专项资金,或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除责令改正、追回有关财政资金外,还要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关于为城区背街小巷安装照明灯的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5年,完成对城区、行政村背街小巷、老旧小区的照明灯安装工作,实现照明设施全覆盖,提高夜间照明亮度,方便居民出行。

二、资金来源

县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90万元。

三、实施内容

第一阶段:规划方案(2025年4月前)。由城关镇牵头,县住建局、金洞乡配合,组织人员对城区背街小巷、老旧小区进行全面勘察,确定需要安装照明设施的具体位置、数量以及所需灯具的类型和规格。根据勘察结果,制定详细的安装规划图、施工方案和招投标文

第二阶段:采购招标(2025年6月前)。依据施工方案,进行照明灯具及相关材料的采购工作。按照政府采购流程,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具有资质和良好信誉的公司,确保灯具质量可靠、价格合理。

第三阶段:施工安装(2025年8月前)。由专业施工队伍按照施工方案和规划图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识,确保施工安全。同时,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尽量减少对居民生活和交通的影响,并安排专人负责监督,确保施工质量符合标准。

第四阶段:验收维护(2025年9月前)。照明设施安装完成后,由城关镇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对照明灯具的安装质量、照明效果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验收合格后,将照明设施移交给专业维护部门,建立日常维护管理机制,定期对照明设施进行巡查和维护,及时处理灯具损坏、线路故障等问题,确保照明设施正常运行。

四、责任主体

责任领导:张旭鸿  县政府副县长

牵头单位:城关镇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洞乡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县住建局

五、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由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住建局、城关镇和金洞乡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项目的实施,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落实资金保障。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和项目预算使用资金,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

三是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定期对项目进展情况、质量安全、资金使用等进行检查和通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将为民办实事工作纳入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绩效考核内容,严格考核奖惩,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短视频、入户走访等方式,广泛宣传为民办实事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的良好氛围。积极引导居民参与项目的实施和监督,提高居民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关于为老旧小区配备消防器材的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强化底线思维意识,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决守住消防安全关,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切实建立老旧小区消防安全长效机制,推动全县71个老旧小区105栋建筑配备消防器材工作安全平稳顺利进展,为广大居民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的居住环境。 

二、资金来源

县政府统筹安排消防装备器材专项资金。按照《甘肃省消防救援队伍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甘财预〔2020〕100号)、《2024年消防保障工作实施方案》(陇政办发〔2024〕29号)规定标准执行。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1月底前)。通过电视及网络、微信等载体广泛宣传老旧小区配备消防设施的政策常识,组织专人深入老旧小区宣讲政策、内容、标准、权利、义务,引导和动员居民积极支持和参与。

 (二)摸清底数(2月底前)。消防救援大队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摸清既有城镇老旧小区底数,拿出具体方案,建立配备清单。

 (三)集中采购(3月中旬)。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精心组织采购,加强质量、成本、进度等方面的管理,确保配备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四)配备管理(5月中旬)。由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集中发放,统一配备,交付所在社区接管实施长效管理,结合三无小区改造,通过委托物业服务人管理、业主自行管理等方式管理消防器材,提升小区治理水平。

(五)实地培训(长期)。器材配备后,由消防救援大队和城关镇社区定期组织开展培训工作,使居民掌握初期防灭火和逃生技能,构建全民消防意识。

四、责任主体

责任领导:杨星悦  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

配合单位:住建局、城关镇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区参与落实”的老旧小区改造消防器材配备工作推进机制。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相关部门参加的工作专班,乡镇社区全程参与老旧小区消防器材配备与管理具体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消防安全管理联动机制。建立乡镇、社区、住建、消防、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等部门参与的消防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工程台账、消防隐患台账、信息共享及火情事故快速处置机制,搭建与居民互动平台,及时受理、妥善处置居民反映的消防安全问题,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强化宣传引导。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老旧小区配备消防器材的意义、政策成效,引导居民积极参与、支持和配合改造,培养居民家园意识。组织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活动,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努力提升群众满意率。同时,要及时组织宣传典型经验,为推进老旧小区安全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关于破解“三无”小区管理难题的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5年,针对“三无”小区管理难题,通过成立业主委员会,探索推行管理激励机制,使“三无”小区环境卫生、日常管理得到显著改善,形成“党建引领、政府推动、业主自、奖励激励”常态长效管理格局。

二、资金来源

县级财政预算安排80万元。

三、实施内容

(一)调查摸底(2025年1月- 2月)。由城关镇牵头,组织人员深入“三无”小区,通过问卷调查、上门走访、召开居民座谈会等方式,进行调查摸底。

(二)成立机构(2025年3-4月)。立足排查实际,城关镇联合 “大党委”成员单位,在全镇内有条件的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条件不成熟的选出楼长,建立管理制度。

(三)全面推进(2025年5月- 6月)。以打造“平安和谐、干净整洁、管理有序、模板标杆”为目标,主要实施内容:安装路灯,解决居民夜晚出行不便问题;安装消防器材、应急照明,防范安全事故;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整治乱划乱贴和环境卫生,提升小区面貌;整治楼道乱堆乱占现象;整治飞线,排除安全隐患;组织业主委员会成员学习先进经验和管理办法;定期召开居民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和满意度测评等。以基干楼和沁水新城小区为试点,打造模版,复制推广。

(四)评比奖励(2025年7月—8月)。通过分析小区运行情况,从小区管理机制建立、“大党委”成员单位参与、“双报到”落实、环境卫生、车辆停放管理、安全生产、和谐氛围、群众评价等进行评比,对运行好的小区进行奖励,对运行不好的进行批评整改。不断提升“三无”小区治理专业化、精细化、智慧化水平,为推动“三无”小区治理工作打下良好基础保障。每半年度评选1次,奖励覆盖面55%(其中,模范小区5%,每个每次奖励3万元;优秀小区20%,每个每次奖励1万元;良好小区30%,每个每次奖励0.5万元),新成立业主委员会奖励0.1万元。

(五)总结提升(2025年9月—12月)。全面总结运行经验,完善提升管理激励机制,主委员会工作职能,不断优化管理行为,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现代化水平,着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新格局。

四、责任主体

责任领导:张旭鸿  县政府副县长

牵头单位:城关镇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县住建局、金洞乡人民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由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住建局、城关镇和金洞乡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项目的实施,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落实资金保障。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和项目预算使用资金,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同时,通过政府补贴、居民自筹、社会捐赠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保障小区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是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将为民办实事工作纳入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绩效考核内容,严格考核奖惩,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短视频、入户走访等方式,广泛宣传为民办实事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的良好氛围。积极引导居民参与项目的实施和监督,提高居民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关于推进“游泳进校园”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健康第一”的理念,加强体教结合,探索管理模式,完善运行机制,按照“实事求是、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的思路,结合我县实际,依托两当游泳馆,面向城区六年级学生逐步推进“游泳进校园”全覆盖进一步增强学生游泳兴趣、丰富学生健身活动,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达到“人人会游泳,人人会自救”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应知应会。重视差异化教学和个体化指导,构建“健康安全知识+游泳运动技能”的教学模式,普及生命安全、游泳安全、预防溺水、应急自救等知识,指导学生掌握游泳和溺水自救技能。

(二)坚持安全第一。把学生安全作为底线要求,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和风险管控,确保“游泳进校园”全过程安全。   

(三)坚持免费原则。开展游泳实践教学活动过程中,严禁任何学校和个人向学生收取游泳课相关费用或组织购买游泳课教辅资料。

(四)坚持考评结合。加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建立体质监测和游泳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查机制,将游泳知识和技能的掌握情况作为教育教学考核的内容。

三、实施步骤

按照每生10节课(每节课45分钟)的课量分批、分男女组开展。

2025年,在城区小学六年级启动试点

经费使用与管理

县财政根据学生数以200元/生的标准下拨学校游泳专项经费(2025年城区小学六年级320人,其中城关小学154人、香泉小学91人、金洞小学75人)。对拨付的学生游泳专项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责任主体

责任领导:  县政府副县长

牵头单位:教科局

配合单位:广旅局、财政局、卫健局、住建局、发改局、应急管理局、机关事务中心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两当县“游泳进校园”工作专班,专班由局牵头,文广旅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局、住建局、发改局、应急管理局等有关单位人员参加,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游泳进校园”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教科负责牵头推进“游泳进校园”工作,将游泳教学纳入小学《体育与健康》科目的教学计划,加强教学研究和评价考核文广旅局负责经营许可,“游泳进校园”的教师培训,督促指导相关机构向学生提供优惠服务财政局负责建立“游泳进校园”稳定投入机制,保障游泳教学各项支出卫生健康局负责指导学校安全救护培训演练和水质达标监测住建局和发改局负责“游泳进校园”供水保障和合理定价应急管理局负责“游泳进校园”突发事件应急保障工作。机关事务中心负责游泳馆监督保障。游泳承训单位制定培训方案,包括时间、内容安排,教练员、救生员配备,安全保障措施,安全预案报教科局备案。各相关学校要扛实“游泳进校园”第一责任,负责教学组织,细化教学活动安排,确保学生安全和教学质量与游泳承训单位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三)严肃工作纪律。严禁任何学校和个人向学生收取游泳课相关费用或组织购买游泳课教辅资料。

(四)加强宣传引导。学校要强化学生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切实保障学生学游泳、会游泳、安全游泳。要广泛宣传动员,强化正面引导,及时答疑解惑。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游泳进校园”公益活动,注重家校社协同育人发展模式,共同营造“游泳进校园”浓厚氛围

 

 

 

 

 

 

 

 

 

 

 

 

关于广香体育公园建设项目的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是修建健身步道,铺设长约2521米、宽1.5米、厚度1.3厘米的塑胶颗粒健身步道。二是安装健身器材。安装特殊人群健身区器材两套、骑行中国运动区器材两套、动感单车互动区器材两套、户外休闲亭两套。三是安装运动标识标牌五套:广香体育公园标识牌、健身步道标识牌、特殊人群运动区标识牌、体育宣传语标识牌、运动标识牌各1套。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总投资20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176.0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8.13万元、预备费5.83万元。

三、实施步骤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项目建设程序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四、责任主体

    责任领导:  县政府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文广旅局

配合单位: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城关镇人民政府、金洞乡人民政府

、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项目由主管单位实施,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

(二)协同配合相关单位要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保障,确保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

(三)监督检查。加强施工全过程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

 

 

 

 

 

 

 

 

 

 

 

 

 

 

 

 

 

 

 

 

 

 

 

 

 

 

 

 

 

 

 

 

 

 

 

 

 

关于金洞水厂改造提升工程的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甘肃水利“四抓一打通”,通过实施两当县金洞水厂改造提升工程,有效提升全县农村供水能力和水质保障能力,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全面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两当县金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新建水源一处,维修改造水源一处,新建数字化净水车间一处,更换饮水管线约38940米,安装智能水表738套。解决金洞水厂片区738户2583人的饮水问题。

二、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由县政府通过政府债券、银行贷款、统筹使用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涉农整合资金等渠道解决。

三、实施步骤

(一)规划与调研

 全面了解金洞乡农村供水人口分布、用水现状、水源条件及现有供水设施等情况,评估供水需求与存在问题。结合实际,明确工程目标、建设任务、技术标准和实施进度安排等,确保规划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并与乡村振兴等相关规划相衔接。  

(二)项目前期准备

1.项目立项:依据规划,确定具体项目,办理项目立项审批手续,落实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拓宽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

2.勘察设计:对水源地、供水线路等进行详细勘察,根据勘察结果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纸,确保设计符合规范标准,满足供水需求和质量要求,并组织专家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

3.招投标:严格按照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对工程施工、设备采购、监理等进行公开招标,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经验丰富、信誉良好的单位承担项目建设任务,确保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三)工程建设实施

1.施工准备: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进行技术交底和现场交桩,施工单位搭建临时设施,组织施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进场,做好施工材料采购和储备等准备工作,确保工程顺利开工。

2.土建施工:按照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进行水源工程、供水管道铺设、水厂厂区建设等土建工程施工,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确保基础工程质量可靠。

3.设备安装调试:在土建工程施工的同时或后期,有序进行水泵、净化消毒设备一体机、电气设备等供水设备的安装,并进行设备单机调试和联合调试,确保设备性能稳定、运行正常,达到设计供水能力和水质标准。

4.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落实工程建设质量责任制,加强对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检验,严格执行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验检测制度,定期开展质量监督检查,对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进行旁站监理,及时发现和处理质量问题,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

5.进度控制:制定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明确关键线路和节点工期,定期召开工程调度会议,分析研究解决影响工程进度的问题,督促施工单位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增加人员和设备投入,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确保项目按时完工。

6.安全管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配备安全防护用品,确保施工安全。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四)工程验收

1.竣工验收准备: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进行自查自验,整改存在的问题,完善工程资料,编制竣工报告和结算报告;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进行初步验收,对工程质量、建设内容、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向有关部门申请竣工验收。

2.竣工验收组织:组织发改、财政、水利、卫健、生态环境等部门以及专家和受益群众代表组成竣工验收小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验、现场测试等方式,对工程进行全面验收,重点检查工程质量是否合格、供水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水质是否达标、财务管理是否规范、档案资料是否齐全等内容。

3.验收结果认定与交付使用:竣工验收小组根据验收情况出具验收鉴定意见,对验收合格的工程,办理交付使用手续,正式移交给供水管理单位进行运行管理,确保工程能够长期稳定发挥效益,让农村居民喝上安全、放心、优质的饮用水。
    (五)运行管理与维护

1.健全管理机构和制度:明确农村供水工程的运行管理主体,专门的供水管理单位或由村委会负责管理,健全工程运行管理制度,包括人员岗位职责、水质检测制度、设备操作规程、水费收缴制度、维修养护制度、应急管理制度等,确保工程运行管理有章可循。

2.人员培训与技术指导:对供水管理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使其熟悉供水工程的工艺流程、设备操作、水质处理、维修养护等技术知识和管理要求,提高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同时,积极争取上级技术部门的支持和指导,解决工程运行管理中的技术难题,不断提升供水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3.水质检测与监测:加强水源水、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的水质检测,配备必要的水质检测设备和人员,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定期进行水质检测,确保供水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卫生标准,保障农村居民的知情权和用水安全。

4.供水设施维护与抢修:落实供水设施维修养护经费,定期对供水设备、管道等设施进行巡查、维护和保养,及时更换损坏的设备和零部件,确保供水设施正常运行;建立应急抢修机制,成立抢修队伍,配备抢修设备和物资,制定应急预案,对突发供水故障能够迅速响应、及时抢修,缩短停水时间,减少对农村居民生活的影响。

四、责任主体

责任领导:闫红星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城关镇人民政府、金洞乡人民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发改局、财政局、县水务局、金洞乡人民政府等为成员单位,专班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水务局局长为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全面协调做好项目前期审批和手续办理、资金筹措、项目区施工协调等建设各环节工作,保障工程顺利实施,全力推进项目建设。

(二)强化建设管理。县水务局要积极做好开工建设准备工作。树牢精品工程意识,强化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安全生产各环节管控,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工程建成后,要及时明晰产权,落实“三个责任”,健全“三项制度”,建立健全水价机制,加强供水调度和运行管理,确保建成惠民工程。
    (三)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公示、微信群等方式,大两当县农村供水工程维修改造为民实事宣传力度,提升社会各界的认可度和参与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全程督导检查。县水务局抽调业务骨干负责现场施工,主动指导解决工程建设重点难点问题,定期开展检查,对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质量控制等进行督导检查,确保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全部建设任务。

 

 

 

 

 

 

 

 

 

关于建设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5年10月底,全县计划完成60公里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二、资金来源

用好省级12万元/公里的“以奖代补”资金的同时,县级加大整合使用涉农资金、地方财政资金、政府一般债券、产业发展扶持等资金,自筹解决剩余部分资金,确保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任务顺利完成。

三、实施步骤

前期工作阶段(1-2月)。按照省厅下达的计划任务,依据《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指南试行》《甘肃省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加紧开展施工图设计、施工监理招标等前期工作。

项目实施阶段3-10月全面落实建设项目七公开制度,紧盯年度建设任务,细化举措、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力争3月份开工建设一批,10月底之前完成建设任务。

(三)总结验收阶段11月底前项目实施完成后,县政府按照《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甘肃省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及时组织财政、发展改革、审计、公安交警、应急管理等部门和乡镇政府、村民代表共同参与项目验收。

四、责任主体

责任领导闫红星  县委常委、政府

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财政局、发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作站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强督查指导和技术服务,各有关乡镇政府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按照政府主导、行业牵头、部门配合、协调联动方式,统筹各方力量,抓好组织实施,细化建设方案,加快建设进度,保证工程质量,确保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

(二)强化项目管理。要建立健全质量监督体系,从严落实“七公开”制度,强化工程管理和施工质量控制、加强工程质量检测评定和项目验收。要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加强施工作业安全及施工期间的交通安全通行保障。

(三)加强督查考核。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任务完成情况与中央、省级补助其他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挂钩。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大日常督查力度,加强与市督导帮扶组的工作联系,强化督促指导,保障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顺利实施。

 

 

 

 

 

 

 

 

 

 

 

 

 

 

 

 

 

 

 

 

 

 

 

 

 

 

 

 

 

 

 

 

 

 

 

 

 

 

 

 

 

 

 

 

 

 

 

 

 

 

 

 

 

 

 

 

 

两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122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