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受理材料
1、夫妻双方征信报告(人民银行打印)1份原件;
2、房屋信息证明(市、区、缴存地、原户籍地)1份原件;
3、夫妻双方身份证3份;
4、夫妻双方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3份;
5、婚姻证明;
6、夫妻双方工资流水(近3个月)1份原件2份复印件;
7、建房材料款的付款凭证(首套 30%,二套40%)3份;
8、土地使用证(一年内)、规划许可证(一年内)、产权证(重建的)3份;
9、担保人:身份证(3份)、工资流水(3份)、征信(1份原件);
10、自建房封顶的照片(工作人员现场拍摄)。
二、审查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咨询监督电话:
两当5929522 西和5936866 礼县5926260
宕昌5938821 成县5921199 文县5919512
武都5910592 康县5128668 徽县5931309